吉林省华诺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华诺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与龙井市京讯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延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2401执保1024号
申请保全人吉林省华诺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龙井市京讯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保全人龙井市京讯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账户中的存款150万元以及**在建设银行账户中的存款50万元、在工商银行50万元、在农业银行50万元。本院依据(2021)吉2401财保127号之二民事裁定实施保全措施,申请人并提供保单保函作为担保,因未查询到足额财产,致使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案按部分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