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华诺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保全人吉林省华诺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日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2401执保538号 申请保全人吉林省华诺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日、***、***之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查询被申请人**、**日、***、***名下的元财产。本院依据(2022)吉2401民初5709号民事裁定实施保全措施,因被申请人无财产查封冻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三)**规定,本案按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