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梅溪湖建设有限公司

因龙山县民安街道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履职期间长期不在岗),安全员黄武平,技术负责人张晓燕,施工员曾凡富分别被记严重不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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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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