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第四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银洁利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191执恢372号
沈阳第四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包头市银洁利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
沈阳第四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与包头市银洁利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215585元,现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无其他纠纷。沈阳第四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辽0191执恢372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