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陕0829执70号
本院在执行陕西万巨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诚信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诚信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所登记车牌号为:陕AX1L04奥迪牌小轿车一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执行人诚信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所登记车牌号为:陕AX1L04奥迪牌小轿车一辆,期限为2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白建功
审判员 弓如则
审判员 周拴成
书记员 贾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