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鑫汇交通安全设施制造有限公司

***汇交通安全设施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113执保383号

***汇交通安全设施制造有限公司:

***汇交通安全设施制造有限公司与朝阳市GAJ交通警察支队买卖合同纠纷保全一案,本院已按你提交的申请书采取保全措施,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靳帅

二〇二二年×月×日

书记员  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