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花花大世界园林有限公司

南宁市华盈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与南宁花花大世界园林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桂0122民初515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南宁市华盈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与被告南宁花花大世界园林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1月20日立案。南宁市华盈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于2020年3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南宁市华盈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自愿申请撤诉,系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南宁市华盈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撤诉。 案件受理费9427元,减半收取4713.5元,由原告南宁市华盈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负担。
审判员  谢雄松
书记员  周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