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汤始建华建材(山东)有限公司
>
司法风险
>
裁判文书详情页
汤始建华建材(山东)有限公司
中标信息
诚信信息
荣誉信息
企业人员
项目经理
资质信息
工商信息
司法风险
汤始建华建材(山东)有限公司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6)鲁0321民初2472号
原告:汤始建华建材(山东)有限公司。住所地:桓台县唐山镇。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告:***,男,1962年7月1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青州市。
本院在审理原告汤始建华建材(山东)有限公司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8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汤始建华建材(山东)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219元,由原告汤始建华建材(山东)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
书记员***
首页
查企业
查中标
查资质
未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