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成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97某某与江苏成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苏0382民初697号 原告:**,男,1993年3月23日生,汉族,建筑工,住邳州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苏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成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邳州市***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恒久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诉江苏成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1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疑难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 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