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宏达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与***、衡阳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追偿权纠纷恢复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223执恢260号
攸县宏达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衡阳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申请执行人攸县宏达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衡阳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衡阳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已按(2021)湘04民终1242号民事判决书履行支付义务,本案已全部兑现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