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建宽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中建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云0102民初724号
原告:云南建宽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MA6N0T8K27。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75号汕头大厦B座1306房。
法定代表人:张炜业。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丽萍,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中建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61664602W。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道南花园路东黄家庵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张妍。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丰年,河南良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黄河,男,汉族,1978年6月24日出生,住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原告云南建宽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建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黄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8日立案。原告云南建宽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云南建宽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云南建宽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574元(已减半),本院予以免交。
审判员  杨颖慧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  胡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