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远瞻建设有限公司

苏州泰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远瞻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591执5701号
申请执行人苏州泰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江苏远瞻建设有限公司、徐翔:
申请执行人苏州泰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远瞻建设有限公司、徐翔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19)苏0591民初1278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双方当事人已于2022年1月10日自愿达成长期和解协议。因本案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了还款期限,故本案暂无强制执行之必要,本案终结执行。在本案终结后,被执行人仍负有清偿本案债务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未能履行和解协议确认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