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盛世图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某某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油瑞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川0781执1059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江油市建新路279号心悦华庭小区2幢2层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MA61T8R00F。
法定代表人:龙雨海,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江油瑞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江油市二郎庙镇芭蕉湾村四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81MA649HE575。
法定代表人:李文举,总经理。
本院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川0781民初1626号民事调解书,受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江油瑞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080000元(未含利息及迟延履行金金额)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收益;
二、执行费13200元从被执行人江油瑞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王金洪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陈雪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