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丹凤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陕1022民初479号
原告商洛网际电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太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4月21日立案。原告商洛网际电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05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商洛网际电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商洛网际电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565元免收。
审判员 余四清
书记员 王 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