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网际电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陕广电商洛分公司,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太极航空科技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柞水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陕1026民初273号之二
原告商洛网际电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西安太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4日立案后,在审理过程中,因本案案情复杂,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七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张兵伟                     审    判    员      程良芳                     人 民 陪 审 员      王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