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821执保170号
慈利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湖南盛海民俗文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慈利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盛海民俗文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讼保全一案,本院于2023年6月14日作出的(2023)湘0821民初623号民事裁定书,依据裁定书确定的义务,冻结被执行人湖南盛海民俗文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湖南盛世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期限为2023年6月15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本院于2023年6月15日向慈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了(2023)湘0821执保17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公示通知书、协助公示执行信息需求书各一份,冻结被执行人湖南盛海民俗文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湖南盛世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期限为2023年6月15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本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