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6民初37002号 原告:上海浦东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总裁。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剑飚,男,该公司员工。 被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1号楼。 法定代表人:***。 被告: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院十区18幢。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上海浦东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14日立案。上海浦东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海浦东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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