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美尚广告有限公司

南通市美尚广告有限公司、江苏泉胜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0682执739号 南通市美尚广告有限公司、江苏泉胜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南通市美尚广告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泉胜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案件受理费500元,执行费50元(未预交)。本院于2023年2月16日立案受理后,执行中,被执行人江苏泉胜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向本院缴纳了人民币500元,并向本院缴纳了执行费50元。本院已将执行款500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南通市美尚广告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如皋市人民法院(2022)苏0682民初404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