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福清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闽0181执2842号

福清美佛儿学校、福清市翰林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福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福清美佛儿学校、福清市翰林贸易有限公司与福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181.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181.00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福清美佛儿学校、福清市翰林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福清美佛儿学校、福清市翰林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1)榕民初字第492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