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美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庆宾馆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黑0602执831号
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美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大庆宾馆。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5)*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18年5月1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欠款474767元,案件受理费8422元,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私下和解,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5)*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程序终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晶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