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格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合肥格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803执880号
**、合肥格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与合肥格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5075.60元。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收到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发放的被执行人合肥格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给付的执行款计人民币5075.60元,余款及利息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803民初4613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