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奇豪建设有限公司

浙XX邦机械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7)浙1021执1579号
申请执行人:浙XX邦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玉环县。
法定代表人:颜邦寿,总经理。
被执行人:杭州奇豪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浙XX邦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杭州奇豪装饰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4)**民初字第1073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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