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黔0525执3210号
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贵州博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黔0525民特38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当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本案债务,申请执行人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认同案件执行完毕,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