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406执1682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衡阳市雁峰区瑞兴建筑工程设备租赁服务中心、**与被执行人衡阳皇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湘0406民初12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2年12月27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强制执行所有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