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冀0606执恢265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上海威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1)冀0606执943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上海威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
本院认为,(2021)冀0606执943号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李秀平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2021)冀0606执943号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