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湟中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青0122执1011号
申请执行人:青海旭昇锅炉设备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青海黄河水电再生铝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青海旭昇锅炉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海黄河水电再生铝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据湟中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青0122民初1793号民事调解书,本案于2019年9月11日已执行完毕。申请标的为154594.15元,执行到位标的为58378.25元,剩余案款96215.9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现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