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川0107民初7385号之一
原告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和被告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中誉远发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日立案。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撤诉理由正当合法,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274元,减半收取计3137元,由原告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军
人民陪审员 韩雪萌
人民陪审员 陈小蓉
书 记 员 晏 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