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沪02执1405号之一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伊贝隆电气有限公司仲裁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以被执行人上海伊贝隆电气有限公司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为由,向本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沪02执140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黄文蔚
审 判 员 朱 伟
审 判 员 浦 琛
法官助理 龚 轶
书 记 员 刘满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