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制冷空调设备安装公司

长沙西大门废旧金属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与湖南省制冷空调设备安装公司、湖南世景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湘0104民初11956号
原告:长沙西大门废旧金属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上柏家塘安置小区****。
法定代表人:任海强。
被告:湖南省制冷空调设备安装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
法定代表人:蔡志桦。
被告:湖南世景置业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长沙县星沙镇天华北路以东开源鑫城**div>
法定代表人:谢金国。
原告长沙西大门废旧金属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省制冷空调设备安装公司、湖南世景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4日立案。原告长沙西大门废旧金属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告长沙西大门废旧金属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系自愿处分其诉讼权利,符合法律规定,也未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长沙西大门废旧金属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1000元,减半收取计10500元,由原告长沙西大门废旧金属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张辉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林青曼
书记员解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