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上上菱电梯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与被执行人衡阳市上上菱电梯贸易有限公司、谢继纬、贺美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湘0406执恢34号
本院在重新立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与被执行人衡阳市上上菱电梯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于2017年8月2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已生效的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湘04民终1044号民事调解书,要求被执行人衡阳市上上菱电梯贸易有限公司、***、***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审查立案后,本案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衡阳市上上菱电梯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的、在本案借款中予以抵押的、位于衡阳市高新区光辉街商服用房,已执行到位5478227.2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案已于2018年6月29日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