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众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泊头市秀林建筑材料租赁站、重庆众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泊头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冀0981执恢154号
申请人:泊头市秀林建筑材料租赁站,男,汉族,1967年4月17日出生,住所地泊头市,联系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重庆众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男,汉族,1975年3月10日出生,住所地重庆市万州区
法定代表人:石辉学
泊头市秀林建筑材料租赁站申请重庆众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泊头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981执1390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5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泊头市秀林建筑材料租赁站与被执行人重庆众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达成长期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泊头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981执1390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和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