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域实业有限公司

某某与青海西域实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青0121执663号
申请执行人:***,公民身份号码×××,男,汉族,住西宁市。
被执行人:青海西域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公司董事长,住所地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上滩村。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青海西域实业有限公司劳动纠纷一案,依据大通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大劳人仲(2020)28仲裁裁决书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标的额为9971.26元。执行到位标的10021.26元,故本案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