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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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庆元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1126执610号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14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款项人民币148200元。并由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案件执行费2123元。
经执行,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支付申请执行人***款项人民币148200元,并交纳案件执行费2123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现本院执行的(2022)浙1126执610号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支付义务,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Ο二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