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满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四川满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川0823执1005号 ***、四川满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川满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依据(2023)川08民终738号民事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四川满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90890.2元,案件受理费4111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四川满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6130.2元,扣缴执行费1325元。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规定,(2023)川08民终73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