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五一远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与四川省五一远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盐源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3423执恢32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省五一远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世军(被执行人):

***、***与四川省五一远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石军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7,6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7,600.00元,其中,本金87,600.00元,利息0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0元。本院已于2020年4月7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3423执恢32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