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宏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某某等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冀0826执940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于占喜。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丰宁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宗海。
被执行人:丰宁满族自治县宏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建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丰宁满族自治县宏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丰宁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占喜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冀0826民初111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7月2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冀0826执94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张建龙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贾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