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胡永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因用于贮存该危险废物的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的规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人民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0-09-07

相关诚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