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莱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江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703执1422号 ***、 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连云港莱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云分公司、连云港莱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连云港莱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云分公司、连云港莱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776428.26元及利息(自2021年12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连云港莱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同意直接扣划其银行存款。本院已于2022年12月16日扣划被执行人连云港莱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792000元,该公司自动缴纳48299.37元。 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703民初264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连云港莱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云分公司、连云港莱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当履行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