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

财 产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案号:(2021)川1527执保58号

申请人:郝兆宇

被保全人:李心财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川1527民初620号民事裁定书

申请保全事项:

冻结被申请人李心财在筠连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回购款2100万元。

保全结果:

部分保全,协助执行单位筠连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反馈截止2021年3月10日,李心财在筠连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未被冻结款项金额为2435625元,本院已实施首次冻结,其余部分18564375元作轮候冻结。

保全结果已反馈给审判部门。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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