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
财 产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案号:(2021)川1527执保58号
申请人:郝兆宇
被保全人:李心财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川1527民初620号民事裁定书
申请保全事项:
冻结被申请人李心财在筠连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回购款2100万元。
保全结果:
部分保全,协助执行单位筠连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反馈截止2021年3月10日,李心财在筠连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未被冻结款项金额为2435625元,本院已实施首次冻结,其余部分18564375元作轮候冻结。
保全结果已反馈给审判部门。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