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其乐无穷影业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渝0192民初7296号
原告霍尔果斯其乐无穷影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未来电视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3日立案受理。原告霍尔果斯其乐无穷影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霍尔果斯其乐无穷影业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系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的自主处分,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霍尔果斯其乐无穷影业有限公司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