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冰冰雕工程有限公司

铜仁市锦江投资有限公司与江苏龙冰冰雕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0602执1761号
铜仁市锦江投资有限公司:
你与申请执行人江苏***雕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根据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黔0602民初2766号判决书明确,由被执行人铜仁市锦江投资有限公司退还江苏***雕工程有限公司质保金164683元。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铜仁市锦江投资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黔0602执1761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