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澳马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上海杉燊智能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与山西澳马机械装备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晋05执保20号 关于申请保全人上海杉燊智能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山西澳马机械装备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经本院立案庭移送,于2020年5月7日依据本院已生效的(2020)晋05财保15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保全人山西澳马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账户存款予以冻结(账户余额不足),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截止日为2021年5月9日。至此,本案已部分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晋05财保15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部分保全完毕。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