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唐电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江苏唐电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苏0481民初27号
申请人:江苏唐电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溧阳市昆仑街道金港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MA1W4HDH8E。
法定代表人:王亚英,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男,1992年12月30日生,汉族,溧阳市人,住溧阳市。
申请人江苏唐电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存款227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并由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出具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保函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保全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270000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龚 雪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书记员 管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