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巴县兴丹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永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丹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3323执保20号
丹巴县兴丹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丹巴县兴丹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永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标的额为2000000元。申请人丹巴县兴丹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请求对被申请人四川永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丹巴县水利局(丹巴县珠市街河段治理工程项目)的应收工程款200000元进行保全,四川永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名下无可供保全的财产。至此,丹巴县兴丹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的(2022)川3323执保20号案件无可供保全财产,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