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吉林省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581执2662号
***、吉林省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吉林省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9042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94682.00元,其中,执行费4256.00元。本院已将案款290426.00元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梅劳人仲字【2021】第165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