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交旅集团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印江自治县永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铜仁交旅集团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0625执763号
申请执行人:印江自治县永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法定代表人:代传勇,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铜仁交旅集团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
法定代表人:杨胜忠,系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受理的印江自治县永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铜仁交旅集团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52798元,案件受理费56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印江自治县众诚置业有限公司已履行完全部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