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凤凰县南华建筑器材租赁部与湖南省娄底市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3123执366号

凤凰县南华建筑器材租赁部、湖南省娄底市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凤凰县南华建筑器材租赁部与湖南省娄底市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强制执行完毕,且申请执行人已全部支取,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1)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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