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德汇安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九江市德汇安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赣0430执1278号

申请执行人九江市德汇安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400799483532J。

法定代表人:高品球,董事长。

被执行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县龙城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307897144801。

法定代表人:朱祖彪,董事长。

本院立案执行九江市德汇安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赣0430民初133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1月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九江市德汇安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我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赣0430民初1338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刘楷林

审判员  陈小龙

审判员  胡馨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高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