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圣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圣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川3401民初6688号 原告:***,男,汉族,1980年4月5日出生,四川省冕宁县人,住四川省冕宁县。 被告:四川圣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凉山州喜德县光明镇农光村原新仓库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32MA62H2GW1Q。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四川圣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0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书后,至今未缴纳诉讼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约布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谢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