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艺腾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济南泰艺腾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丽贝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6)鲁0105执578号
申请执行人济南泰艺腾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丽贝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北京丽贝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19日作出的(2015)天商初字第47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权利人济南泰艺腾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该案依法进入执行程序。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经本院查询银行、房管、车管、工商等部门,均未发现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并已告知申请执行人上述情况。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15)天商初字第478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待被执行人具备执行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凭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长 张 东
执行员 李 伟
执行员 苏 赟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甲宗琰